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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警快打逮砍人犯嫌 法院具保雲檢擬抗告
2022-11-27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虎尾鎮建國一村光復路附近,25日凌晨發生一起聚眾鬥毆事件,虎尾警分局於2時25分接獲通報隨即以優勢警力逮捕蒙姓等6名犯嫌,訊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家屬亦於網路社群求援討公道,檢方將蒙姓等3名男子向院方聲押,其餘3人重金交保,法官卻一概予以具保候傳,雲林地檢署極不認同,將研擬抗告。

偵查隊長郭建宏指出,蒙姓犯嫌發現停放在光復路旁之自小客車遭不明人士潑油漆,洽遇王姓被害人載朋友至該處欲離開,旋遭蒙嫌糾眾圍住,混亂中有人持西瓜刀將被害人砍傷,被害人受傷後自行駕車就醫,警方獲報立即啟動快打部隊前往控制現場逮捕滋事份子,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分局長廖志明強調,根據刑法第150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涉法。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對動手三人聲請羈押,法官竟然無視被害人傷勢及案件情節重大,且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給三人分別以五萬、五萬、十萬元具保,地檢署對此裁定極不認同,將研擬抗告事宜。

圖說:犯嫌誤認王男潑漆,率眾將其砍成重傷,虎尾警方迅即逮人送辦,法院卻諭令具保,雲檢將研擬抗告。(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