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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邏車與民車路口擦撞  旗山警方立即協助送醫救治
2022-10-03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旗山分局杉林分駐所陳姓與黃姓警員,於10/1日執行12-14時勤務時,行經杉林所轄區山仙路24巷(支道)欲左轉臺29線(幹道)前(閃燈號誌路口)為提醒幹道來往車輛注意駕駛安全,立即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使用路人注意有巡邏警車行經路口,就在巡邏車駛出該路口當時,適有由顏姓駕駛人(男、74年次)駕駛之白色自小客車,沿臺29線杉林往旗山方向直行(即北往南)行經該路口,因故與巡邏警車發生第一次擦撞,該部白色自小客車又因失控側滑衝進對向車道(即南往北),再與林姓駕駛人(女、89年次)駕駛之黑色自小客車發生第二次撞擊,造成總共3車交通事故,計有5人受傷送醫。

    此次交通事故,造成陳姓員警右手擦傷、白色自小客車顏姓駕駛人頭部受傷及車上張姓乘客四肢擦傷,黑色自小客車林姓駕駛人四肢擦傷及車上林姓乘客腳部擦傷,黃姓警員緊急下車查看,立即通報請連絡救護車前來救護傷者,並由 救護車將顏姓駕駛送往旗山醫院救治,另林姓駕駛及車上乘客共3人送往義大醫院救治,巡邏車駕駛人陳姓員警及民車駕駛顏姓、林姓等3人,實施檢測均無酒精反應,至於詳細交通事故發生原因,目前警方已調閱相關監視器資訊,並保全事故車輛之行車紀錄器影像,將進一步調查釐清,並作為後續鑑定。

    旗山分局分局長洪榮敏,在獲知交通事故發生第一時間,立即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對本件事故極為重視,並認為肇事情節非輕,為避免當事人誹議,旗山分局應自主迴避,全案由交通警察大隊調度六龜分隊接續處理,並前往醫院慰問探視傷者。(圖/旗山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