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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水獺生態服務給付啟動 金門即日受理申請
2024-04-01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自今年起推動「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其中指定金門縣之瀕危物種保育類野生動物歐亞水獺為執行重點,將透過生態服務給付方式,鼓勵民眾關心生活周遭環境,採取友善環境作為。

金門縣府建設處指出,本年度給付方案,共規劃為三大項目,包含以社區為對象之「巡護監測給付」、魚塭等經濟生產區域入侵之「自主通報給付」、通報水獺受傷或死亡之「水獺通報獎勵金」,其中社區巡護自即日起開放申請。

建設處黃儒新處長說明,自配合推動試辦方案起,社區踴躍參與成效顯著, 112年度共有20個社區申請巡守隊,透過紅外線自動相機架設,有16隊社區拍攝到水獺影像,並協助整理水域周邊環境,移除廢棄網具及垃圾,已有良好成效。

建設處表示,不論有無水獺出沒,社區發展協會或在地民間團體皆可成立巡守隊,至於社區周遭風水池、溝渠等水獺可能出沒區域進行巡守,如有發現棄置網具垃圾、水域汙染等讓水獺環境品質降低情形,通報相關單位或協助處理,每月依執行比例核發5千元獎勵金;倘若於巡守範圍內,同意並配合縣府或委託團隊架設自動相機,有拍攝到水獺影像,將再發給社區5萬元獎勵金,每年以2次為限,每次影像拍攝時間至少相隔3個月;上限為20個社區或民間團體,若逾上限,將審核後擇定公布。

建設處指出,另民眾如有發現疑似水獺危害魚塭或養殖區域,在不危害水獺生存下,立即通報縣府,經縣府勘查確有水獺活動及受危害事證者,先發給3千元獎勵金,每場域每次以領取1次為限;而此區域於評估後,民眾願意配合架設相機監測且改採友善設施者,在3個月內以自動相機拍攝到水獺出現,再發給1萬元獎勵金,每年以領取1次為限。

建設處表示,為提倡民眾對保育類野生動物關注,倘民眾有發現傷病之水獺個體並通報縣府前往救援,且經查核確實非蓄意傷害及捕捉行為,每案核與5千元獎勵金;另如發現路殺或死亡之水獺,立即通報縣府,每案將核予優先通報者2千元之水獺死亡通報獎勵金。

建設處強調,近年遊蕩犬貓攻擊對於野生動物就造成不小威脅,包括咬死咬傷野生動物、競爭野外棲息地、傳播疾病等,本次為保育在地野生動物,特別增設一條件,凡領取本方案相關生態服務給付者,不得放養犬(貓)及餵養遊蕩犬(貓),經勸導後再發現仍未改善者,則撤銷當年度申請資格並返還已領取之獎勵金。

建設處表示,歐亞水獺保育已推行多年,今年配合本方案擴大執行,共同宣導野生動物保育;另有意申請巡守獎勵之社區或團體,請檢附113年度金門水獺生態給付申請書並函文向縣府建設處農林科申請,申請期限至113年4月22日(一)下午17時截止,詳情可洽建設處農林科:082-321254,相關申請文件請於建設處網站(https://reurl.cc/M4pxmK)下載。(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