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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台灣新首都的最佳首選(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
2020-05-06

(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今年春節前的一月十九日筆者在本專欄寫了一篇拙文「台灣新首都的最佳首選地」,讓很多彰化縣朋友感動不已,更多地方朋友也有一些難以理解的看法,「為何是選在彰化?而不是選在台中?或其他地方?」,其實選在彰化而非台中在吾人拙文中已有一些論述,本文再從歷史觀點來略加說明,或許可以補強吾人前文之淺見。

台灣的開發史原是由南而北,此乃因台中以南的台灣大多是平原地帶,出產很多農產品如稻米、蔗糖、鳳梨及很多野生美味水果甚至梅花鹿皮,這些大多是民生必需品是中國與日本都有很大需求的商品,且早期台灣海峽兩岸的交通往來大多是南台灣與閩南地區為主流;最早開拓台灣的第一大戶主鄭芝龍和顏思齊經營台灣為他們建立東亞最大的「海商王國」時曾在台灣開拓「十寨」(意思是很多個村寨),其中有幾處在諸羅的「魍港」和「笨港」(現在嘉義的布袋港和北港-現屬於雲林縣),所以當時魍港與廈門間是海峽兩岸最主要的交通要道,直到荷蘭人攻取安平並以安平港為主要進出台灣港口還大舉開發建設安平港,並在台南建赤崁樓充做辦公與大官員們居住官舍,安平港才慢慢取代嘉義的魍港;後來鄭芝龍兒子鄭成功也以攻取安平港進軍台灣之橋頭堡,明鄭建立的「東寧王國」也以台南為國都(所以台南有古都之稱),台南因此成為台灣的政治、文化、經濟、軍事中心;後來滿清政府派施琅來攻打台灣也是以台南為目標,拿下台南就算是已拿下台灣的全部;鄭成功拿下台灣作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所以鄭成功與鄭經父子任用陳永華為諮議參軍(位同承相),大行屯田富國強兵政策大力建設「安平首都圈」(現在還留下很多在台南市變成古蹟供人參觀憑弔),這和蔣介石蔣經國集團只在台灣搜刮民財炒作軍宅是完全不同的經營台灣做法;這時陳永華將台灣設劃分為天興縣與萬年縣;後來滿清接收經略台灣初期調整為台灣縣、鳳山縣(轄高雄屏東部份)、諸羅縣(轄台南嘉義部份);其後因福建廣東沿海民眾逐漸遷移來台向台灣北邊拓墾,後來雍正皇帝於1723年又劃分成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彰化縣、淡水廳;這時台灣已有大批民眾在台北地區的淡水河流域拓墾營生,因都從淡水港上岸,加上當時西班牙在淡水有甚多建設,以淡水港為主要港口、基隆港則設定為淡水港之輔助港,故淡水「名聲」在大清朝廷與官府間特別響亮,故乃增設「淡水廳」;這是大清政府經營北台灣之開始,1809年嘉慶皇帝又增設「噶瑪蘭廳」(現在的宜蘭縣);1875年光緒皇帝在原有的台灣府之外又增設「台北府」管轄宜蘭縣、基隆廳、淡水縣和新竹縣,其他彰化縣以南及東部的卑南廳和離島澎湖廳則屬台灣府管轄;由此可見北台灣的閩粵兩省移民越來越多;這些移民都來北台灣開墾茶園或到山裡採集樟腦或到基隆瑞芳挖煤礦,這些都是非常高經濟價值的產品,利潤遠大於南台灣的稻米、蔗糖及鳳梨水果等農產品。

北台灣的繁榮起源於「淡水港」開港通商;1858年滿清政府因英法聯軍之役戰敗而簽訂「天津條約」,依條約之規定開放台灣的基隆、淡水、安平、高雄四口岸與外國通商,從此外國的傳教士、外交、商務、翻譯人員(含買辦)紛紛進駐四大口岸,其中以淡水(含台北)最多,各國領事館、教會甚至醫館、商社商會都紛紛在淡水、大稻埕、艋舺的淡水河邊設立;大清朝廷當然亦在四大口岸設立「海關」收稅,惟只自營一年就經營不善而委託英國人經營,因此而形成台南(含高雄)與台北的兩處南北經濟重鎮,惟台灣道(台灣建省前的府衙)還是設於台南,直屬於福建省巡撫節制;直到1874年發生日本明治天皇檢驗他的「富國強兵」(明治維新最重要的部份)第一次對海外用兵而發生屏東的「牡丹社事件」,事件後清廷理解到台灣在遠東海疆的重要性而決定積極經營台灣乃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以欽差大臣身份到台灣辦理海防事務;在沈葆楨巡查台灣多次後上疏慈禧太后建議朝廷將福建省台灣道改建行省,設立台灣巡撫,先由福建省巡撫兼任,半年駐福建半年駐台灣;在建省之議倡議後台灣南北仕紳及福建省官員及清廷都認為省會應設置台中,當時可不是為平衡地區發展而是中法戰爭時法國海軍司令孤拔一舉直攻北方的基隆港與淡水港,而南方的安平港和打狗港亦不安全,蓋昔時荷蘭人與鄭成功都是以南方的安平港為目標,甚至鄭芝龍顏思齊還以魍港(現嘉義的布袋港)為基地,而台中較深入內陸不靠海邊,且為防備洋人從中部攻打台灣抄斷南北兩路後路,故為軍事安全因素應選擇台中為省會,這是台中至今一直被稱為「省會」的由來,其實台中一直都沒充當過台灣的省會,只有在清廷建省之初內定過為台灣建省後之省會;不過就在朝野忙著準備台灣建省之時籌備建省事宜之主要人物沈葆楨竟被朝廷調升為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兼北洋通商大臣、都總理各國事務、都是清廷南北兩大洋務大臣);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清廷派劉銘傳以台灣巡撫身份(台灣是1885年正式建省、當時台灣尚未建省)到台灣督辦軍務,劉銘傳到台灣後展現相當強烈的企圖心,他開始大力推動現代化建設,他主張「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將上海人不建的鐵路(松江到上海黃浦江邊)拿到台灣建造(變成全中國第一條鐵路),他將朝廷撥下要建台北城的經費挪用興建基隆到新竹的鐵路;當時台灣北端的樟腦、茶葉、煤礦的外銷都很興盛、利潤亦很豐厚,經濟條件較南台灣越來越好,許多商家或商郊(現在的產業公會)都很願慷慨捐錢協助官府建設公共設施;劉銘傳就報准朝廷批准設立「台北臨時辦公室」,他又挪用「台中省城」建城專款經費一百多萬兩用於台北城許多省級衙門之興建;台中省城則直到1889年才開始動工興建,但兩年後劉銘傳即調離台灣,台中省城只興建一半,繼任的邵友濂巡撫為減輕財政負擔,乾脆以台中位處偏遠而奏請朝廷批准省會改遷台北,斯時劉銘傳已將台北建城非常現代化城市,譬如鐵路、電話、輪船、商務局專辦國際貿易進出口業務、還有海底電纜可直通福州再接太平洋電纜連接到美國,對台灣茶葉、樟腦、煤礦銷往國外通信助益良多;1895年依照馬關條約規定台灣割讓給日本,日本以基隆和台北距離日本母國較近,且基隆港較完善台北亦非常現代化故也沿襲劉銘傳重視台北之作法以台北為政治、經濟、教育、軍事之重心;1945年蔣介石代表盟軍統帥部接收台灣,1949年蔣介石帶著二百萬軍民被中國人民解放軍追殺逃到台灣藏命,1950年韓戰爆發國民黨蔣幫集團趁機賴在台灣美其名為「反攻大陸復興基地」,其實是在台灣鬼混撈錢,所以也無啥大作為只有沿襲日本以台北為政治、經濟、金融、學術之中心,並美其名稱台北為「行都」,期間為躲避中國之空襲而於1956年將省政府等行政機關疏散到中部南投的中興新村,而讓台北真正升格為中華民國「國都」。

所以將台灣最高行政中心(不管是省會或國都)設於台中是自滿清建省以來就有的概念,蔣介石的逃亡政府亦曾幹過相同理念的事,現在還有很多人持這種千古不變的看法,而筆者以彰化取代台中乃因台中現在土地已很昂貴,彰化田中一帶則相對便宜甚多,且是真正台灣南北之中間點且有高鐵站和高速公路非常方便南北民眾前往洽公辦事,利用這些較廉價的土地來開發成一個大型「首都新市鎮」亦是一種「地方創生」之概念,像東京多摩市一樣規劃成田園新市區,國庫可以免出錢還可讓國庫賺很多錢,這是吾人上篇拙文之ㄧ些淺見,尚祈諸方先進賢達不吝指教。(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